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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可以說人就該保護自己,可以說她有責任,但你能肯定自己喝酒了會決定做對的事?還會評估自身狀況,找人來陪?還是反正女人就不要出外唱歌喝酒嗎?
重點是「乘人之危」的想法真的很可惡!!!

喝醉不代表就可以被別人性侵。為何有些人觀念這麼偏差!

不然你今天說人喝醉了被姦是自找的話,明天你病倒下,醒來什麼都不見了還被強姦雞姦也是理所當然!!!

 

【朱俊彥╱台中報導】台中市一名六旬色狼運將,趁妙齡女乘客酒醉,竟載回家性侵,嫌犯還稱「結紮了沒關係」,被害人身心飽受傷害,怒到醫院驗傷及報警,嫌犯到案後誆稱罹患糖尿病有性功能障礙,但被害人指證歷歷,警方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。
警方調查,被控性侵女乘客的陳姓計程車司機(60歲、賭博、妨害自由等前科),兒女均成家立業,與妻離異,現一人租屋獨居,慘遭性侵的「小芳」(化名,22歲)長相清秀身材好,待業中。

 

「小芳」向警控訴,上月底與友人到台中市區一家KTV喝酒唱歌,喝到凌晨2時多,獨自上了陳男計程車,告知家中住址,請陳男載她回家,不料當天中午醒來,人竟在司機家中,且陳男還一絲不掛躺在她身旁。
被害人問陳男「有沒有射(精)在裡面(陰道)」,陳男爽快告知「有啊,我30多年前生子後就結紮了,放心妳不會懷孕的。」無賴司機還問她「我們是要一夜情,還是以後還要繼續聯絡?」被害人氣得驗傷並報警偵辦。

辯稱年紀大不行了

陳男向警供稱,因女子車資未付,且要下班休息了,就先將她載回自己家中,等她醒了再收錢;並辯稱年紀大了,有高血壓、高血脂、高血糖等三高,有性功能障礙,不可能性侵對方。
中市婦幼隊副隊長陳益增提醒,婦女夜間搭車最好結伴同行,盡量找熟悉的計程車或車行,上車先記下車號及司機資料通知家人,確保安全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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